<?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各乡镇(场、区),驻村扶贫片长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10月17日为全国第三个“扶贫日”。为开展好“10·17全国扶贫日”活动和全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在“10·17全国扶贫日”期间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督办大调研活动的通知》鄂扶组发[2016]19号文件要求,决定在“10·17全国扶贫日”期间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督办、大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扶贫对象是否精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脱贫责任是否压实、帮扶措施是否科学、退出程序是否规范、脱贫任务能否如期实现等问题,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实地开展走访、督办和调研,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切实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着力提升脱贫攻坚实效。
二、活动时间
走访督办调研活动需在<?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
三、参加人员
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均要在“10·17全国扶贫日”期间到本单位或本人联系的扶贫点上开展走访、督办、调研活动。
(一)“四大家”领导同志到联系的乡(镇)、村开展脱贫攻坚走访、督办和调研。重点是了解包联的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检查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准不准、程序是否到位,包户干部是否到位)和2016年贫困户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并到自己包联的贫困户家里了解脱贫情况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属于2016年脱贫户的,要按照《脱贫明白卡》内容填录、统计有关信息,送上《扶贫政策明白卡》,在户《扶贫手册》上填录自己帮扶情况。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走访、督办和调研,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开展帮扶活动。要为贫困户送《扶贫政策明白卡》,了解帮扶户致富脱贫困难,算好脱贫明白帐,落实脱贫措施。县直单位各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对年初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会同乡村一起对照今年扶贫任务抓好落实。
(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走访、督办和调研。
四、有关要求
(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走访、督办和调研活动,将其作为开展“10·17全国扶贫日”活动的重要形式,作为精准脱贫百日攻坚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干部要当标杆、作表率。
(二)各级领导干部到扶贫联系点开展走访、督办和调研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县督查问责部要参照省市暗访做法,加大精准扶贫工作督查督导和暗访力度,并将检查通报情况于10月底前印发全县,保障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四)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区)要将本单位、本地区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督办大调研活动情况,与本单位、本地区 “扶贫日”活动总结一起,于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县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县扶贫办联络股室:社会扶贫股;联系人:谈太铖;联系方式:0719-6227071、13733598720;邮箱:609383242@qq.com;邮编:442600;邮寄地址:郧西县国土局六楼601室。
郧西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