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群众路线专题 >> 工作动态 >> 详细内容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对符合条件的非即时结算建档立卡参保患者进行资金追补的通知
日期:2016-11-08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77

各乡镇(场、区)扶贫办:<?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01661日,全市贫困人口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正式启动后,各医疗机构对参保患者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对201611--531日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现统一实行追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实对象。由于上半年数据变动较大,请各地扶贫办根据现行数据库,对人保公司提供的拟追补名单(见附件一:请在郧西县扶贫系统群下载)认真进行核实,防止超范围使用。各地并对核实的数据负责,并接受审计监督。

二、将核实后的名单及时与当地人保公司进行对接,并及时通知报销患者携带相关报销资料(见附件二),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网点(郧西县城关镇西街190号 电话:6207278 联系人:陈琪。

三、人保公司将在收到参保患者递交的完整报销资料后,在对社会公开承诺的时间完成保险报销理赔工作,将理赔资金划拨到参保人个人账户。

附件一:在郧西县扶贫系统群下载

附件二:参保患者保险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农合卡正反面复印件、出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出险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病情证明、出院小结、农合结算发票。

                        郧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810

 


点击数:377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