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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知识
日期:2018-05-2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50

一、郧西县基本情况

(一)基础数据郧西县总人口50.42万人,农业人口42.47万人。新一轮建档立卡贫困户50140147619人,贫困发生率达34%20142017年全县已脱贫2294678822人,贫困人口存量2719468797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2625370674人,已完成搬迁1551140323人,2018年计划完成搬迁1074230324人。截止2017年底,全县贫困人口从初期的14.5万人减少到现在的6.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4%下降到16%。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得到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等的充分肯定,顺利通过国家、省、市评估考核验收。

(二)贫困程度全县有贫困发生率高、立地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库区和边远高山少数民族地区、自然灾害频发的六郎乡、夹河镇、羊尾镇、景阳乡、湖北口回族乡等5个深度贫困乡镇,23个深度重点贫困村,另外还有47个贫困发生率较高、地处偏远且发展条件差的深度贫困村;全县因病、因残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约3.7万人属深度贫困人口。

(三)驻村情况全县县、乡两级组建286支工作队,实现286个行政村包联全覆盖,9883名财政供养人员人平包联5户贫困户实现贫困对象包联全覆盖,32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265名县直单位负责人全部到重点村、偏远村任第一书记(第一政委),严格落实帮扶全覆盖,实现帮扶责任再明确,帮扶力量再强化。

二、精准扶贫基本概念及程序

(一)国家贫困线标准(即年人均纯收入贫困标准线)

2011 年,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 2300 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贫困线标准。相对于20102300的不变价,2014 年至2017 年贫困线标准为2736元、2800元、2855元、2952元。

(二)“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三)“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含医疗救助)一批。

四)“四双”即“双包双建双带双促”。双包:帮扶单位包村、干部包贫困户;双建:建强村“两委”班子,建各类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双带:引导市场主体到村投资兴业,带动帮扶村特色产业发展;组织能人大户先富带后富;双促: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群众脱贫致富。

(五)国考“三率一度”一是综合贫困发生率降到2%以内;二是脱贫人口错退率控制在2%以内;三是贫困人口漏评率不超过2%;四是群众认可度要达到90%以上。还有两个指标,即贫困对象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8%、贫困对象退出准确率不低于98%,两者也是参与评估的。

(六)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及程序识别标准:“八不评、八优先”、“七进八不进”、审计整改“九条负面清单”

1.“八不评、八优先”。“八不评”:即因赌博、吸毒、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且屡教不改的户不评;县城或集镇购置或建有门面及住房的户不评;拥有有非生活必须的高档消费品不评(如机动车、空调等)或大中型农业机械、运输工具的家庭(赠予的除外);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生活(含外出打工)无法取得联系的户不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的户不评;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户不评;现任村干部不评(特别困难的户除外);家庭成员中有一人以上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不评。“八优先”:即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开发,有强烈发展愿望的贫困家庭;计划生育模范的贫困家庭(独生子女家庭、两女结扎家庭等);生存环境恶劣亟待搬迁的贫困家庭;有立功退伍军人的贫困家庭;有高中、大学(含中职、高职)在读学生的贫困家庭;因病伤、灾害等突发变故致贫的贫困家庭;相信科技、不搞迷信,能够坚持勤劳致富的贫困家庭;能够积极履行村民义务且表现突出的贫困家庭。

2.“七进八不进”。坚持“七进”,即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作为贫困对象:一是居住在危房、土房且为家庭唯一住房,不适合生存的农户;二是因子女上学返贫的农户;三是家庭成员长期患开支较大的慢性病、大病,主要劳动力因身体、年龄等原因无法外出务工的农户;四是低保户、五保户和不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鳏寡孤独农户、单亲家庭;五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只有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家庭;六是因灾、因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家庭;七是因残致贫的农户。坚持“八不进”,即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贫困对象:一是家庭成员(含已分家立户的)有人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属财政供养的农户;二是村干部家庭没经过上级组织认定的;三是家庭拥有楼房,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农户;四是家庭成员拥有消费性小轿车的农户;五是家庭拥有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从事有偿经营服务的农户;六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经营户,经营公司的农户;七是子女完全具备赡养能力,分户居住且无慢性病、大病的农户;八是举家多年在外打工不归的农户。

3.审计整改“九条负面清单”: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异地自建(购买)住房的;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企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私营业主和股东的;连续性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和领取养老金基数高的;现任村两委主职干部及其家属的;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赌博、吸毒、好逸恶劳、家庭不和谐等行为之一的;家庭承包耕地常年抛荒、流转、委托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两年以上未回来居住的;对群众有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群众举报其不符合扶贫对象情形的。对虽有上述情形,但因特殊情况,经综合衡量,未达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标准,生活仍确处于贫困线之下,需保留其贫困身份的,须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公告公示后,按程序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报县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可以采集信息录入系统。但属于该清单中一、三、四、六、八等几种情况的,必须坚决剔除,绝对不允许保留。识别程序:“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第一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第二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初步选出贫困户;第三步,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对初选名单进行核实,并在村里张榜公示;第四步,乡镇对各村公示后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将结果返回各村再公示;第五步,再次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扶贫办比对、复审认定,并在全县公告贫困户名单。

(七)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标准及程序退出标准:“一有、两不愁、三保障”:“一有”即有稳定达标的收入;“两不愁”即不愁吃(含吃水),不愁穿;“三保障”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退出程序:贫困人口退出“十步法”:村民小组提名→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形成初步名单→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支书、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贫困户四方认可签字→形成村级初选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名单报乡镇审核→乡镇普查验收→公示→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县备案抽查

(八)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及程序退出标准:贫困村出列“四确保、九有”。“四确保”,即:确保村贫困发生率不超过2%;确保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确保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九有”,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退出程序:贫困村出列“八步法”:村“两委”自查→组织群众问卷调查→村级代表决议→村级公示→村“两委”申报→乡镇核查、公示、批复、上报→县级评估→县级审核、批复、公示、申报→市审核验收销号”

(九)易地扶贫搬迁“四条红线”一是严守建房面积红线。各地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二是严守搬迁户不举债红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自筹资金0.25万元,户均最高不超过1万元。鳏寡孤独残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要求自筹资金。三是严守搬新必须拆旧红线。四是统规统建交钥匙。

(十)健康扶贫“四位一体”模式健康扶贫“一站式服务”实行的是“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模式。我县健康扶贫“十大举措”,即“二兜底、二减免、一定补、一资助,二救治、一通道、一签约”;简单概括就是:2211211。即:二兜底:贫困患者重病住院90%兜底;疑似尘肺病、终末期肾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三类”特殊对象兜底保障。二减免:贫困患者住院免起付线;对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个人自负部分予以减免(县级医院减免10%,乡级医院减免5%)。一定补:对精准扶贫对象患32种门诊慢性病,按病种实行90%左右补偿。一资助: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严重精神障碍者、重度残疾人、计生特困家庭等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部分资助(2018年资助30元)。二救治:10种大病实行集中救治;7种专病实行定点救治。一通道: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即时结算等便捷服务“绿色通道”。一签约: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免费健康体检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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