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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郧西县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10-20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168

西精扶发〔201719

关于印发《郧西县2017年脱贫攻坚

秋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意,现将《郧西县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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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任务,深入开展全市以百日攻坚绣花 决胜全年目标为主题的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山西太原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讲话精神,根据湖北省委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在决胜全年脱贫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以决战的姿态和绣花的功夫,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精力,查漏补缺,补齐脱贫攻坚各项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脱贫攻坚验收、考核、评估办法,聚焦三率一度,集中三个月时间,全力以赴开展十大行动,确保今年全县脱贫攻坚再战告捷。

二、目标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2017年脱贫攻坚责任状,今年全县要完成19090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易地扶贫搬迁建房2040459721人、小额扶贫贷款4亿元的四大任务。各乡镇(场区)要围绕目标任务,开展脱贫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查短板,找问题,明责任,抓兑现。

三、开展十大行动

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及中央、省各类考核评估指标,严格对标自查整改,实施十大行动,精准绣花攻坚。

(一)精准识别规范管理行动

1.信息核查纠错。深入落实再核查等相关工作机制,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后,要对全库贫困人口信息准确性做好核查工作,重点对人员信息、致贫原因、贫困户属性、帮扶措施做好更新登记工作,确保贫困户实际情况、档案信息一致。要结合包联干部帮扶全覆盖的要求,迅速调整落实帮扶责任人,做好新、老帮扶责任交接和新增贫困户的对接工作,制定脱贫计划和方案,填写好扶贫手册。

2.做好特殊对象的管理。对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硬伤对象,要单独建立管理台账,并对外公示公告,不享受扶贫政策,积极做好告知解释工作。同时形成工作过程印证资料,为该类对象享受精准扶贫以外其它惠民政策和备案查证提供详实依据;对动态调整后致贫、或动态调整漏评的农村特困家庭,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定,规范程序,健全台账,待下一轮动态调整时及时纳入,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3.加强贫困人口数据对接管理。要充分运用好动态调整后的贫困人口数据,及时与教育、卫生、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及村、户进行沟通对接,交换相关数据信息,确保贫困人口能精准享受到各类扶贫政策。

(二)贫困户帮扶全覆盖行动

按照六个一批要求,对已脱贫户、预脱贫户、贫困户综合施策,把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头、田头、心头。重点抓好以下到户到人政策的落地:

1.产业项目到户。要认真盘点贫困户产业发展的情况,重点看年初确定的脱贫台账是否建立、项目是否实施、管理是否到位、奖补是否兑现、收益是否有保障。要及早为贫困户发展短期产业项目谋划销售出路,通过大户包销、农超对接、电商平台等途径,解决农产品受市场波动滞销或贱卖等问题。同时要注重市场带动,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进能人大户进村发展产业,鼓励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入股分红,打工挣薪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获得稳定高效收益,在家门口实现致富增收。要大力推进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模式。光伏扶贫要做到公司化运营管理,防止一建了之。探索针对三无户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既让贫困户增收脱贫,又能使扶贫资产效益得到最大发挥。

2.教育资助到人。对新入学的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做好摸底工作,确保资助全覆盖,补助资金全部兑现到位。同时,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扶组发〔201718号)精神,贫困家庭子女参与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高职学生秋季按照新标准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户。对跨区域入学学生,各地教育、扶贫部门积极做好对接协调,为学生享受资助政策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对20152016年度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对象进行筛选审核,补发对应补助(1000/人)。

3.医疗救助到人。根据《郧西县深化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西精扶发〔201712号)、《郧西县肺结核、宫颈癌、乳腺癌、白内障、终末期肾病等五类专病专治工作方案(试行)》(西健扶办发〔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做好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慢性病救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贫困户知晓政策,大病和慢性病能在正规医疗机构及时得到救治,实现健康扶贫三个全覆盖,即签约服务全覆盖、健康体检全覆盖、健康档案全覆盖。根据贫困患者病因、病种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救治工作,落实健康扶贫专员制度,做好31种门诊慢性病筛查救治工作,确保贫困户不因病增加大额刚性支出。

(三)贫困村出列达标行动

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通知》(鄂扶组发〔20177号)要求,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调整了贫困村出列标准。要求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不再强调贫困户全部脱贫。要重点围绕村出列贫困发生率低于2%,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县平均增幅,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和实现九有目标,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今年23个重点贫困村全部出列。

1.主导产业达标。重点围绕本村有稳定的主导产业,有带动贫困户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三项指标开展攻坚,补齐短板。对村级主要产业,要引导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作用,把贫困户绑在产业链上。要通过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光伏扶贫等方式,获得稳定达标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每个村至少一个带贫产业合作社,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比例达到50%以上,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比例达到70%以上。

2.基础设施达标。围绕县出台的九有规划狠抓落实,重点加快推进水网、路网、电网、通讯网等四网建设。各地要成立专班进行督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吃水难、行路难、用电难、通讯难,使出列贫困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明显改善。

3.公共服务达标。围绕有三务合一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金融扶贫工作站、合作社、电商扶贫服务站)、有教育文化活动阵地、有医疗保障、有住房保障等指标,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已建的标准化村卫生室,要配备合格的医生,居民参保要落实到人,要确保贫困户参保率100%

(四)易地扶贫搬迁冲刺行动

1.加快推进工程建设。2017年度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排除万难,倒排工期,加快建房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11月底前新建房屋满足交钥匙工程条件,12月底前搬迁对象全部入住;大力推进2016年搬迁户的建新拆旧工作,确保12月底完成全部建新拆旧任务。积极开展示范安置区创建活动,打造符合政策、户型合理、宜居宜业、设施配套、脱贫致富群众满意的易迁样板工程。重点解决好易地扶贫搬迁户配套菜园、养殖栏圈等问题,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让群众搬得出。

2.认真落实脱贫措施。紧扣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要求,重视解决搬迁后的稳定脱贫问题,落实干部帮扶责任,对照搬迁户脱贫规划,逐户逐人兑现帮扶措施和扶持项目,拓宽搬迁对象增收渠道,确保搬迁对象能如期脱贫。

(五)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行动

1.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县审批、市备案、省备查的管理制度。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要按照县发布项目审报指南乡镇审报项目县级审批上报项目乡镇、村公示项目乡镇、村具体实施和管理项目联合验收项目程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优化流程,超前建立到村到户项目库,最大程度缩短项目周期,加强调度和施工组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防因项目滞后造成资金滞留,影响资金使用绩效和脱贫效果。

2.加强资金管理。一是规范资金整合。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规定范围进行整合,既不超范围整合,也不应整合而未整合。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任务走。二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加快拨付进度。落实项目资金监管制度,指导各乡镇建立项目、资金分类管理办法和流程,统一相关报表、验收表、报账要件。对符合拨付条件的项目资金及时予以拨付,对滞留的项目资金要及时清理,该拨快拨,因项目问题需调项目的要调项。要建立资金拨付月报表制度,强化过程监管。三是加强资金公示公告。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十政扶发〔201713号)要求,实行分级分类形式公示公告,主动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乡村公开栏、项目点上公示,接受社会、媒体、群众的监督。

3.推进项目验收和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实施进度,逐项逐户落实,对贫困户享受的六个一批到户项目、村级扶贫项目,要按规定分类建立项目台账,完善有关档案资料,为项目资金检查和扶贫绩效考核奠定基础。对到村到户完工项目要及时验收,及时拨付资金。要运用综合手段,协调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力量,开展定期督办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扶贫项目的监管。全县在11月底开展一次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力争在省绩效考评中取得优秀等次。

(六)提高满意度行动

1.帮扶单位。进一步强化帮扶部门的责任,推进秋季行动任务落实。片长单位负责指导片区产业发展规划,培植1—2个骨干产业项目;负责指导跨区组建农民专业扶贫合作社,创办农业产业和家庭农场、农庄等;负责协助解决片区工作队在驻村帮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片区单位驻村帮扶工作开展督办检查,收集片区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协助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建设组对片区驻村帮扶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乡镇(场、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决策研究、工作部署。派出单位负责选派工作能力强、思想素质高、工作作风过硬,且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驻村工作;确保驻村工作队成员和帮扶干部有足够的驻村工作时间,做好驻村工作的后勤保障;加强与乡镇(场、区)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驻村工作队的工作情况,经常听取驻村工作队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驻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做好驻村干部思想工作;督促完成好工作队各项驻村任务,积极做好干部包户工作;负责对驻村工作和包户扶贫干部工作进行日常跟踪检查督办和年度考核奖惩兑现。

2.驻村工作队。根据村出列和户脱贫的规划要求,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指导协助帮扶村研究制定脱贫规划、协调组织实施;指导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抓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对县、乡确定的软弱涣散帮扶村党组织进行整顿提升;协助管理或组建乡亲扶贫协会组织;协助村两委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产业发展,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学校、水、电、路、网等项目建设,支持帮扶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干部到村开展帮扶工作;完成县、乡脱贫攻坚指挥部、片长单位、派出单位安排部署的扶贫工作任务。要督促指导所驻村切实开展秋季攻势行动,全力承担起上下衔接、驻村帮扶、推动落实的工作责任,重点落实好五个一即开展一次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了解实情、倾听期盼、增进感情);每户再核对一次脱贫项目,确定脱贫方案;召开一次座谈会(向贫困户及广大村民宣讲扶贫方针政策、扶贫措施及成效等);排列一份脱贫计划表(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开展一次自查验收,严格程序,确保不走过场,实事求是,确保不做假(坚持标准,确保贫困村实现九有,贫困户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工作队严格落实脱产驻村要求,确保每个月住村不少于20天,工作队员每月走访帮扶全村所有贫困户不少于1次。

3.包户干部。宣传发动。积极入户宣传党和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针政策,统一思想,提振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扶志和扶智活动。正面引导。做好贫困户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弘扬社会公德和文明新风,引导贫困户自觉抵制黄赌毒、大操大办等不良习气,主动协调化解扶贫矛盾和问题,杜绝造谣生事、无理取闹和越级上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入户帮扶。2个月到户开展帮扶活动不少于一次。规范填写包联户扶贫手册,完善档案资料信息,确保真实无差错。精准措施。确保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包联户都有1-2项脱贫增收产业项目。落实政策。负责协调办理包联户应享受的扶贫政策手续,跟踪落实政策到户。确保达标。全面完成三率一度”(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帮扶措施精准率、退出准确率、贫困人口对驻村帮扶工作满意度)达标任务。按照不脱贫不脱钩的要求,咬定帮扶工作不放松,确保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在秋季攻势活动中要开展三同一定(即包户干部与贫困户同吃同住同劳动至少一天,定帮扶措施和项目)活动,填写好扶贫手册。

()小额信贷覆盖行动

2017年全县新增扶贫小额贷款确保完成3亿元、力争实现4亿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比例达到40%以上,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1.明确贷款发放任务。县金融扶贫办公室负责分乡镇、村和承办银行层层下达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计划。各承办银行根据划分的责任片区积极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各承办行分乡镇分解落实4亿元金融扶贫小额贷款任务,其中农村商业银行21000万元,农业银行10000万元,邮储银行3000万元,建设银行3000万元,村镇银行3000万元。各驻村工作队要把完成小额扶贫贷款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每名包户干部要确保包联贫困户有2户以上开展小额信贷。

2.统一放贷机制建立金融扶贫贷款快速推进机制。乡(镇)、承办银行、村级组织、驻村工作队以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为支点,建立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平台(包括扶贫对象信用平台和贷款程序平台),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承办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保险公司业务系统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挂牌设站。在全县84个重点贫困村建立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在其余非重点贫困村建立惠农金融服务站。所有行政村建立由各村支部书记、承办银行信贷人员、包点扶贫工作队长分别担任工作站站长和副站长。工作人员由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长、主办行工作人员、人保公司工作人员、党员群众代表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各村精准扶贫工作站建立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授信、申请贷款及主办行放贷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ƒ评级授信。人民银行、承办行和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评级授信工作,力争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率达到100%。各承办银行要依托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惠农金融服务站,采集农户信用信息,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切实做好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工作,在承办银行的指导下,具体由村级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惠农金融服务站承担。各承办银行原则上按照五评六看模式,统一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评级以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惠农金融服务站为主,授信以承办银行为主。放贷审批。县内各商业银行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承办银行,立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开展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其他银行可以立足包点扶贫村参与金融扶贫小额贷款业务开展。根据评级授信结果,实现“10万元以内、无担保、无抵押、全贴息的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全覆盖。

(八)攻坚短板整改行动

要对照政策标准,明确分类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整改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全面彻底保质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省市反馈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

1)对搬迁对象进行整改。紧扣条件。居住在一方水土不养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就是生存环境差、通水、通电、通路难、就医、就学条件差、基础设施投入大的地方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有搬迁意愿对象。严把程序。坚持群众自愿原则,要严格按照宣讲政策、农户申请、入户核查、初选名单、群众评议(参加评议的代表每个村民小组不少于5人)、村组公示、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报市级备案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ƒ人数认定。因动态调整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口发生自然变化的,以建房动工签订搬迁协议时的建档立卡人数为准,增人不增面积,减人不减面积。但有硬伤剔除(大数据比对后不符合条件)的户内人口,减人要减面积。剔除类型。一是自建自购对象坚决删除。二是硬伤对象坚决剔除。201512月以前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且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予以保留。签字备书。摸清底数,评议到位,公示公开,按一照四签(老房照片、群众代表签字、村干部签字、工作队长签字、驻村班子成员和乡干部签字)要求,该纳入的一个不落,该调出的一个不进。

2)对房屋超面积进行整改。对产权归集体的房屋,使用面积超过25平方米的部分由政府整合其他资金支付。对产权归个人的房屋,对2016425日以前统建的易地扶贫搬迁的房屋超面积的,通过调整的方式,做到人房对应。坚决杜绝贫困户本人筹钱购房,对2016425日至201612月统建超面积的,调整住户,不予追责;对2017年出现的超面积建房的既整改、又追责。

3)对建房征地费用的整改。国家发改委关于《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规定,征地拆迁费用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已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建账列支的,由县财政统筹资金予以整改,所支资金归位。从20179月份起,各地不得再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列支征地拆迁费用。

4)对建房手续进行整改。县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发改局、环保局要抽专班协助乡镇办理各类手续,各乡镇要抽出一名专人主动配合,依法依规限期办理要件。

5)对地灾治理进行整改。对已启动的安置点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安置点,乡镇要主动与县国土局联系,对安置点的安全进行认定,并迅速拿出科学支护方案,落实支护措施。

6)对建新拆旧进行整改。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必须与搬迁对象(户主)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从2017年开始,取消一年过度期,实行搬新家与交旧房同步进行,拆旧复垦工作由县国土局组织实施。各乡镇在10月份要办一个拆旧复垦的现场,现场不少于10户,要以乡镇为单位召开现场会进行全面推进。2016年搬迁户旧房在今年12月底拆完。

7)依法依规清查招投标工作。单项工程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可由乡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由群众参与监督管理。

2.全省大数据比对查实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大数据监督检查精准扶贫类查实问题整改方案》(西精扶办发[2017]57号)、《关于我县扶贫领域大数据比对查实问题整改和动态调整贫困人口享受相关政策的补充意见》(西精扶办发[2017]64号)和《督导大数据监督检查精准扶贫类查实问题整改情况通报》相关等文件要求,针对全县纪委大数据监督检查精准扶贫类查实问题1588条、春季攻势新增对象涉及问题线索34条和再核查整户新增问题线索6条问题对象的整改任务,正视重视程度不够、整改进度不平衡、整改质量不高的现实问题,扎实作风,规范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九)脱贫竞赛评比行动

1.开展攻坚功臣评比。研究出台《郧西县扶贫干部三个一批工程实施意见》,在全县扶贫干部队伍中开展提拔一批、表扬一批、问责一批工程,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扶贫干部在脱贫攻坚前沿阵地勇于担当、干事创业、务实重行。在脱贫攻坚一线广泛开展驻村工作竞赛评比、小额扶贫贷款竞赛评比、产业扶贫、乡亲扶贫协会竞赛评比等各项活动,评选一批优秀驻扶贫村工作队员、扶贫村第一书记、包户干部;评选一批优秀扶贫企业、能人带动大户;评选一批县、乡村优秀扶贫干部。同时,加大督察问责考核评比力度,发现惩处一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常态化机制,加大干部执纪问责力度。各乡镇(场区)、县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种意识,充分认识该项工程重要目的和重大意义,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三个一批工程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及时为本级和推荐上级重用、表彰提供人选。

2.开展脱贫模范评选。各乡镇(场区)要结合 2016年全县十大模范评比要求,在贫困户中扎实开展致富能手、自强典范、脱贫精英、创业能人、和谐之家等评比评选活动,产生一批脱贫攻坚一线自已身边的脱贫模范,及时为本级和推荐上级表彰提供人选,进一步弘扬全员参与、勤劳致富、科技致富、脱贫光荣的社会正能量。

(十)对标迎检行动

1.明确脱贫标准。户脱贫标准,国定两不愁三保障,即: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不愁吃,含吃水问题)。村出列标准,以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2.聚焦核心指标。三率一度是国家、省评估考核贫困对象精准退出核心指标,要求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要达到98%以上,帮扶措施准确率群众满意度要达到95%以上。全市在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暗访督查中,我县三率一度均低于全市水准,具体表现为有问题的对象找不出来,对偏远村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攻坚氛围不浓,基础薄弱等。各乡镇(场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财力,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活动,模拟评估,找出问题对象和工作弱项,对标施策补短板,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冲刺年度任务目标,确保三率一度达标。

3.有序开展验收。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扶组发〔201626号)要求,按照时间节点,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退出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今年验收、评估、考核的时间节点参照去年执行,请各地倒排周期,有序开展贫困退出工作。

4.做好迎检准备。目前,离省、国家第三方评估和考核时间不到三个月时间,时间非常有限,任务极其艰巨。各地必须认真研判形势,统筹推进工作。要认真开展全年任务大盘点,找出工作差距,采取得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示范村创建活动,以领导抓办示范村建设为契机提升全域工作水准。要切实对标聚焦,认真研究国家、省2016年考核评估的方式和要求,召开考核指标分解会和评估模拟培训会,开展严格的自查验收。

四、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阶段(915-9月30):要深入贫困村和贫困户家中调研,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活动方案。

2.强力推进阶段(101-10月31):用一个月时间,全面启动集中攻坚。对已确定预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按照各自制定的脱贫方案,突出重点,加大帮扶力度,倒排工期,抓紧推进各项脱贫工作。

3.督办检查阶段(111-11月30):2017年预脱贫对象、出列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小额信贷、项目资金管理、扶贫政策兑现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组织检查验收,按照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查缺补漏,迎接国家、省考核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至少在一个偏远村蹲点示范。秋季攻势活动期间,各帮扶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分批次到帮扶联系户同吃同住同劳动,全力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各级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握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靠前指挥,一线落实,杜绝层层转嫁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地有声。

2.细化工作安排,严防形式主义。活动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喊口号,要把扶贫项目和政策送到户头、田头、心头,以攻坚决胜姿态,下足绣花功夫,确保各项行动精准精细落地。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动员,大力宣传脱贫先进典型,激发内生动力,营造干群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浓厚氛围。

4.严格督查考评,强化追责问责。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行动中没有完成规定动作的,形式主义的,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年度脱贫目标如期实现,全年考核评估取得优秀成绩。

 郧西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1710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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